“哎呀!”
余小哥一声惊叫,惊恐地捂住脸不敢再看,却听到周围的莺莺燕燕一齐爆发出欢呼声。他拿开手一瞧,原来太子殿下亲自将那锦帕团子接在了手中,且玉面含笑,未出声就叫人酥麻了半边身子。而那团帕子明显沾了太子殿下的光,姹紫嫣红得好似春天的花团,醒目极了。
“哇,太好了!”
“小兄弟你真行!”
“小哥你真厉害!”
余小哥腼腆地站在那里,不管别人怎么夸他,脸上始终洋溢着淳朴厚实的笑容。人群随着前进的太子銮驾继续拥挤着往前赶,余小哥却渐渐被挤出人流,渐渐地连影子都被淹没了。
傍晚,煊城大街小巷灯火通明,花灯流转,各种声音此起彼伏,白日里的热闹继续持续着。煊城有名的几家酒楼几乎家家座无虚席,余小哥使了不少银子,才在煊城最大的酒楼明月楼里拿了个雅间。反正他白日里挣了不少便宜银子,花起来也不心疼。
叔侄俩点了几个明月楼的招牌菜,要了一壶陈年佳酿,一边欣赏煊城的夜景一边对着菜肴品头论足。这俩人一个秉性,有得选的时候可劲儿挑剔,没得选的时候野菜也美味。
酒过三巡,余三叔突然道:“今年……该回去了。”
余小哥吃得正欢快,闻言筷子一滞,想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三叔说的什么——白青蓝当年出来学武的时候借了别的名号,并与家中约定每三年回去探一次亲。今年她该回去了。
哎,做别人久了,自己好多事都忘了。
“是该回去了。”余小哥夹了一块炖得绵软的猪脚筋吃了,才不慌不忙地说,“这次回去恐怕有好多事要忙。”
那猪脚筋里面加了陈年老橘皮和煊城独有的一种糯米酒,炖得色泽黄亮,入口软糯爽滑,清香不腻,很合余小哥口味。
至于忙什么,除了应付那些家长里短、嘘寒问暖之外,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——白青蓝曾经订过一门亲事,按年纪,差不多可以嫁了。
余小哥的眯着眼睛展望了一下他的本尊幽居高门大院、洗手作羹汤、身后跟着一长串丫头婆子缓步缓行的样子,就觉得像极了南闽国的特色小食烤蚂蚱串,登时禁不住浑身恶寒。
老天爷,饶了她吧,这种日子她真的过不来呀!
况且,当初定下婚约的时候她根本就不知情——她那时候还是个奶娃娃呢!再加上这些年来她在家时日不多,她根本就不知道她那位未婚夫长得是高是矮是圆是扁,两人是半点感情基础都没有。
比起掀盖头的时候所带来的“惊喜”,白青蓝更喜欢把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。
“这次回去之后就不要再回山了,自己在外头历练吧。”余三叔的本尊虽然是个江湖人,却是个儒雅的江湖人,夸起人来春风化雨,训起人来和风细雨,说起分别来也淡如烟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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